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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通知

关于开展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1-16作者:来源:

  为进一步推进就业工作,营造全院全员全过程参与就业工作良好氛围,鼓励更多教师协同促就业,根据《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教职工就业工作奖励办法》(行政〔2022〕9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院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熟练掌握学生就业相关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2.热心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为毕业生推荐岗位;

  3.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建立就业实习基地,签订校政企人才合作服务协议等;

  4.工作认真负责,能够高质量完成学校和学院交办的工作任务,就业工作成效突出。

  二、评选名额

  2名

  三、评选方法

  1.个人自荐或各单位推荐,根据申报材料情况,学院评审小组进行联评、公示。

  2.获奖者将授予“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在学院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

  四、请老师们积极申报,将申报表于2022年11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茶山校区5号楼507王丹处,表格电子稿发送至22607649@qq.com邮箱,联系电话:0577-86697015。

 

 

附件:

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20212022学年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doc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