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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就业

关于开展首批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4-18作者:李星云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创新创业工作水平,激发全院师生参与创新创业活动的积极性,现决定开展首批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主要职能




工作室主要职能是为在校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条件保障,充分发挥学院学科专业及教学科研平台优势,拓展企业、资金、院校等资源,多方面支持学生开展学科竞赛、课题申报、项目立项、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等创新创业活动。






申报要求




01

工作室原则上应具备可以进行创新创业训练、学术研讨以及成果展示、且具备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所必需的硬件条件。

02

工作室应拥有结构稳定且合理的指导教师团队,教师团队应由1-3名自身有创新创业竞赛相关经历和能力的老师组成,能为学生的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提供及时有效的辅导和指导。

03

指导学生团队近三年内获至少一项一类学科竞赛省三以上奖项/或指导学生参与省新苗计划(省级以上)、国家创新创业课题(国家级)并结题至少一项/或指导学生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申请专利(发明专利)一项以上。

04

工作室每年须组织推荐学生团队参加各级各类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和创新创业大赛。

05

鼓励接纳不同专业的学生进驻工作室,提倡多学科交叉组建师生团队,采用“项目驱动”的教学方法。

06

积极与政府、企业、科研机构合作,引入社会资源,拓宽创新创业教育渠道;对优质的创新成果项目实施孵化,并进行产业化对接。

07

工作室应具备完整的管理条例,教师和学生应严格遵守。






验收标准




01

工作室学生团队两年内获创新创业竞赛、各类学科竞赛(一类竞赛)省二及以上奖项至少一项/或参与省新苗计划(省级以上)、国家创新创业课题(国家级)并结题至少一项/或指导学生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以上/或指导学生以第一作者申请专利(发明专利)一项以上。

02

工作室每年针对学生团队进行人员更新管理,招揽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以促进团队活力。

03

每年针对工作室工作内容进行成果汇报,验收通过后(即符合上述验收标准)后给予每个工作室一年2000元的资金报销支持。






申报流程




01

由教师团队组织申报,学院将召开评审会,择优授予创建资格。

02

材料报送。各教师团体于2023年4月22日前将《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申报表》(见附件1)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工作邮箱:493875807@qq.com,纸质申报材料交至茶山北校区行政楼224。联系人:李星云,联系电话:0577-86687057。

附件一: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创新创业工作室申报表(1).docx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