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预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4-11-01作者:林坤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
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秀学生典范,根据《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第二批)、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等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
(二)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每学期都获得二等(含)以上奖学金,其中至少获得一次一等奖学金;
5.国家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智育成绩及综合考评成绩有一项或是两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参评学生,需上报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详细证明材料。学术研究类或创新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并经过学审查证实。
(三)参评期限及成果的认定说明
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提交的奖项必须为参评学年获得的荣誉,即2023年9月1日到2024年8月31日。提交的材料或现场汇报的荣誉也应为参评学年,否则将做扣分处理。
(四)评选流程
1.学生自助申请
参评同学于11月3日12:00前如实填写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第二批)》电子版、附件2《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围绕“个人简介、荣誉、优秀事迹”录制限时5分钟PPT汇报发送至邮箱625285005@qq.com,邮箱命名为“姓名+国奖评选”。
2.材料审核阶段
学院评审小组将于11月3日前进行参评同学材料审查。
3.学院联评阶段
(1)学院评审小组于11月4日开展学院联评;
(2)根据参评学生申报材料及汇报情况,学院评审小组进行投票,根据票数从高到低排序,票数前三学生作为学院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参加校级联评会。
4.学校评审阶段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组进行审定,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坤 联系电话:0577-86599192
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信息汇总表(第二批).xlsx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