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3-10-31作者: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我院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院推选3名候选人参与学校联评,获得“自强之星”同学给予1万元奖励。
二、参评条件
1.本学年认定为学生资助对象的全日制在校在籍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无其他高消费、超前消费行为;
5.上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6.上学年受助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不包含奖学金)。
1.学生申请
学生于11月6日前,在学工系统“第二届“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 批次中发起申请,并填写附件1、附件2交至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2.资格初审
学院评审小组于11月7日前进行材料初审,公布参评学生名单;
3.学院联评
联评大会暂定为11月9日,地点将另行通知。参评学生进行限时4分钟PPT汇报,根据参评学生申报材料及现场汇报情况,学院评审小组进行投票,根据票数从高到低排序,票数前三学生作为2023年“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候选人推荐人选,经学院党委会讨论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参加校级联评会。
4.学校评选
学校联评时间暂定11月中下旬,具体联评时间另行通知。
四、 其他事项
1.参评学生将PPT于11月8日晚10:00前发至林坤老师钉钉处,并于11月7日晚上20:00进行线上抽签决定汇报顺序;
2.各班级、团支部做好通知工作,并组织学生进行观看学习。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坤 联系电话:0577-86699256
附件1:第二届“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推荐名单.xls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