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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4-09-30作者:【智电学院】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

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秀学生典范,根据《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现将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制本科生在级以上(含二级)的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以同时报名,但是不可兼得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温理工学202435号)附件1

三、评选流程

1.评审说明会:学院负责老师于1011330于钉钉平台召开2023-2024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审说明会;请参评同学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后续中间环节材料公示将发布在本钉钉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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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材料提交:参评同学于108日前如实填写2023-2024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将获奖奖状电子版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处,逾期将不予补交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小组1013日前进行材料审查,公布初审名单;

4.学院审核:学院对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学院评审会确定名单。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坤            联系电话:0577-86599192

2023-2024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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