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心温州 慈善助学”助学金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3-10-09作者: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爱心温州 慈善助学”活功的通知》(温教基金 〔2023〕 3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3年度温州市慈善总会“爱心温州 慈善助学”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资助对象及金额
1.我校全日制本科2023级在校学生中特别困难的学生资助对象(中央下发名单中);5000元/每生。
2.申报材料:低保、残疾或乡镇(街道、社区)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学生本人社保卡、身份证、高考分数成绩单和录取通知书。
3.申请条件:特困、低保、低边家庭;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为当地同期低保标准的3倍 ,且财产状况符合条件的本地常住人口家庭;市区低收入新居民子女。父母或其化法定监护人在居住地己取得居住证并居住一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经招生部门统一录取,在校各方面表现优秀且家庭条件符合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教财 [2020]15号)相关规定的在温高校学生。
三、评选流程
1、学生申报。学生于10月11日前登录学工系统,通过“评奖助优管理”里面“社会助学金”,“2023年度‘爱心温州·慈善助学’社会助学金”批次发起申请。
2、学院资助评审小组联评。学院评审小组,核实申请学生具体情况,结合学生的综合表现及认定情况,确定推荐名单。
3、名单公示。推荐名单在本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