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10-10作者: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
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秀学生典范,根据《温州理工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关于印发《温州理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现将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资助对象(需2022-2023学年通过学生资助认定)。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该学年度至少获得三等(含)以上奖学金;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评选流程
1.材料提交:参评同学于10月16日前登录“一窗受理”平台选择“国家励志奖学金”批次提交申请,如实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将附件1纸质版、电子版,附件2电子版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处;
“一窗受理”平台登录方式:
或手机端登录网址:https://zhzz.zjedu.gov.cn/zhzz/#/login
2.材料审查:学院评审小组于10月18日前进行材料审查;
3.名单确立:学院对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学院评审会确定名单。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坤 联系电话:15558033211
附件2:2022-202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xls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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