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时间:2023-10-10作者:来源:【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
各班级、团支部:
为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树立优秀学生典范,根据《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关于做好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现将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二、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5.省政府奖学金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均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量化标准范围的,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三、评选流程
1.评审说明会:学院负责老师于10月11日18:30于钉钉平台召开2022-2023学年奖学金评审说明会;请参评同学务必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钉钉群,线上参会;
2.材料提交:参评同学于10月15日前如实填写《附件2:浙江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附件3:2022-2023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将附件2、附件3、获奖奖状电子版上交所在班级辅导员处,逾期将不予补交;
3.学院初评:学院评审小组于10月18日前进行材料审查,公布初审名单;
4.学院审核:学院对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召开学院评审会确定名单。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结果上报学校。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坤 联系电话:15558033211
附件3:2022-2023 学年度浙江省政府奖学金参评学生基本情况.xlsx
温州理工学院智能制造与电子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