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大学瓯江学院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10-20作者:机电学院来源:
各班级、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等文件精神,我院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等评审工作。学院遵照《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好评审工作。
一、评选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资助种类
国家助学金
三、资助对象
申请对象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资助名额及分配情况
学院 | 国家助学金 | 一档 | 二档 |
机电工程学院 | 87 | 13 | 74 |
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4000元,二档2500元)。
五、评选程序
根据申请条件,学生个人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并按照填写要求填写申报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纸质版材料申报日期截止到10月26日16:30,逾期不予办理;学院根据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评议,确定名单;评选名单(结果)向全院师生公示。
附件:(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瓯江学院机电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9日